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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一期)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需开展高州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一期)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高州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一期)由朗坤环保能源(茂名)有限公司建设运营,焚烧处理规模为1200t/d,配置2×600t/d机械炉排炉、25MW中温中压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配套建设烟气处理系统、废水收集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等环保工程。项目于2021年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投入运营。
目前高州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一期)焚烧处理规模存在阶段性产能富余情况,朗坤环保能源(茂名)有限公司为积极响应“无废城市”的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阶段性富余处理能力,拟开展高州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一期)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利用现有生活垃圾焚烧炉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市政污泥),并对部分配套设施进行技改。项目技改后,不改变原有项目设计焚烧处理规模。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在以下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3hHzn0jd8tYjrPq_sRYhw 提取码: GZLK)下载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可前往朗坤环保能源(茂名)有限公司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均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现场递交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意见表上请填写有效的个人信息,以便进一步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本次公示及意见收集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截日期为准)。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朗坤环保能源(茂名)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凯
联系电话:0668-6139715
电子邮箱:tangkai131@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高州市金山开发区金辉西路西南朗坤垃圾电厂
邮寄地址:广东省高州市金山开发区金辉西路西南朗坤垃圾电厂,邮编525200
朗坤环保能源(茂名)有限公司
2025年 11 月24日
作者(191****4058,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11-2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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