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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华电能源有限公司和林格尔30万千瓦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风电部分)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华电能源有限公司和林格尔30万千瓦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风电部分)
建设地点:本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境内。
建设内容:项目规划300MW,其中风电装机容量260MW、光伏装机容量40MW、储能容量75MW/300MWh。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为风光储110kV升压站。
项目本次评价不进行光伏部分、升压站、配套储能工程及环境相关影响评价、工频电磁场、无线电干扰和输电线路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风电场区拟建设43台单机容量6.25MW风力发电机组,采用一机一变的单元接线,升压箱变容量暂定为6900kVA,电压为37/1.14kV,升压变选用华式箱变。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呼和浩特和林格尔新区华电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帅帅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云展街南侧智能制造产业园E2四层427室
电话:155 4024 3052
三、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评价单位名称: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马练营路311号
联系人:刘毓健
电话:18634337029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委托,成立项目组,进行前期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筛选评价重点,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完成报告书的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
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基础上,对项目建成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得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和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有关意见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
呼和浩特和林格尔新区华电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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