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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荆州高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湖北榕晟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荆州中波转播台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拟建项目环评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荆州中波转播台搬迁项目
2、建设单位:荆州高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荆州高新区
4、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一座中波广播发射台,占地201113m2(约301.6亩),由行政技术区和天线区组成。行政技术区占地约100亩,包括6栋单体建筑,分别为发射机房、辅助后勤楼、水泵房及消防水池、供电辅助用房、门卫室、深水井泵房,安装4部3kW中波发射机、6部10kW中波发射机、2部50kW中波发射机,另外利用两部10kW发射机,作为预留;建设供配电、节目传输系统和中波台全自动化系统;另有场区建设和室外工程。天线区占地约201.6亩,架设3座中波自立塔及地网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其中3座均为底部自动绝缘塔,塔高分别为86米、96米、96米;在天线区建设三座天线调配室,建筑面积共100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荆州高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区高新区太湖大道政务中心大楼3层南侧
3、联系人:熊主任
4、联系电话:0716-4122277
5、联系邮箱:jzgxfzjt@yeah.net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环评单位:湖北榕晟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四路3号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Ⅱ区(6期)A-3栋7层08室-2
3、项目联系人:马总
4、联系电话:1388611802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邮件或邮寄信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六、提交公众意见时段
在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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