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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需要对本项目进行首次信息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万吨油脂项目
选址:内蒙古呼和浩特托清经济开发区托克托产业园区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年产5400t/aDHA冬化油、2100t/aDHA藻油和8800t/a微藻粕、800t/aARA精炼油和10000t/a鱼油精炼油等。本次项目改扩建主要依托厂区原有柔性生产线技改项目、透明质酸钠项目及阿洛酮糖、肌醇生产车间实施。在K车间(原柔性生产线技改项目及透明质酸钠项目的发酵车间)内,充分利用现有发酵设备进行DHA、ARA发酵柔性生产,在Z车间(原阿洛酮糖项目生产车间)内新增提炼设备进行DHA提取,新增油脂精炼系统进行DHA、ARA和鱼油的精炼柔性生产,新增浓缩干燥系统进行微藻粕的浓缩与干燥。在Y车间(原肌醇生产车间)内新增ARA提炼设备进行ARA的提炼生产以及新增精炼提浓设备进行DHA、ARA和鱼油的精炼提浓柔性生产。新增部分公用工程配套的冷水机组及空压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
(2)联系人:郑工
(4)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内蒙古洁诺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5K7J9AKbRda-HGnnYGZLbQ?pwd=pvev
提取码:pvev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信息公开后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相关意见后,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有关的意见及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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