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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鹤壁市赛科化工有限公司扩建年产20000吨2-甲基吡啶生产线、2-乙烯基吡啶自动化改造提升、氨制腈装置环保优化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工程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扩建年产20000吨2-甲基吡啶生产线、2-乙烯基吡啶自动化改造提升、氨制腈装置环保优化改造提升项目。本次评价包含扩建年产20000吨2-甲基吡啶生产线、2-乙烯基吡啶自动化改造提升、氨制腈装置环保优化改造提升项目,鹤壁市赛科化工有限公司自动化升级改造及环保提升优化项目,共2个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鹤壁市赛科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鹤壁市鹤山区姬家山产业园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
扩建年产20000吨2-甲基吡啶生产线、2-乙烯基吡啶自动化改造提升、氨制腈装置环保优化改造提升项目:在原有厂房基础上改建年产20000吨2-甲基吡啶生产线,新增反应器、压缩机、精馏塔、冷凝器、缓冲罐等设备;2-乙烯基吡啶生产线实施自动化改造提升,扩产至8000吨;氨制腈装置环保优化改造提升。该项目不新增土地。
鹤壁市赛科化工有限公司自动化升级改造及环保提升优化项目:年产20000吨2-甲基吡啶生产线乙炔发生装置、反应装置和精馏装置,年产4000吨2,2-联吡啶生产线反应装置和精馏装置,年产4000吨2-乙烯基吡啶生产线,年产1000吨炔醇生产线,年产20000吨氨制腈装置进行自动化升级和环保优化改造。改建年产6000吨3-氛基吡啶生产线。改建年产200吨吡啶甲酸铬生产线。新建中央控制室一座,原中控楼功能变化;环保治理设施提升改造;现有原料、产品罐区优化改造,各仓库储存分配及功能优化;各储罐增加氮封装置,2#配电楼抗爆改造。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鹤壁市赛科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部长
联系电话:15670069793
通信地址:鹤壁市鹤山区姬家山产业园区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河南青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工
电话:13939291095
通信地址:鹤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延河路228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反映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鹤壁市赛科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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