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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枫泽农业种养生态示范园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枫泽农业种养生态示范园项目
项目类型:新建
项目选址:黄石市阳新县枫林镇大畈村
建设内容:枫泽农业种养生态示范园项目新建110万羽数字化蛋鸡养殖基地,配套全自动蛋品分级仓储中心。用地总面积47957m2,主要建设标准化蛋鸡养殖厂房,办公及管理配套用房,购置养殖及办公仪器,配套建设供排水、供电等附属设施及环保设施。
二、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阳新县枫泽农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会胜 1860723269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北利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梦梦 (19151077617)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点击链接即可获取公众意见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专家和团体对工程建设和运营所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的看法和意见,以及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本身的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本次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发布之日止。
作者(191****7617,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10-20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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