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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白音特拉乡通顺村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共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化德县白音特拉乡通顺村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化德县白音特拉乡通顺村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内蒙古乌兰察布化德县白音特拉乡通顺村
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66365.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663.59平方米,其中猪舍11194.56平方米、洗消中心394.17平方米、消毒隔离室及生产配套用房1074.86平方米:新建猪舍8栋,每栋养殖规模为1250头,同时配套全自动饲喂系统以及附属设施和生物安全配套设施的建设。建成后年出栏一次,每次出栏10000头育肥猪。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化德县白音特拉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白总
联系电话:15661222049
三、评价单位概况
评价单位:内蒙古内大节能技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连飞
联系电话:18647461911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百度网盘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pwZRwr6MXAnZ1L55x1vQg
提取码:4yp2
五、征求意见的公共范围
本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级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建设单位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六、公共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本项目公众意见表见如下网址附件1)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提交公共提出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填写并提交建设单位,反馈对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意见看法。
作者(Len,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10-16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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