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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内蒙古免渡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委托内蒙古运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内蒙古免渡河国家湿地公园2025年湿地保护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内蒙古免渡河国家湿地公园2025年湿地保护工程,项目对湿地公园进行清淤平整、维修改造与新建进出水涵洞(闸)、新建保护围栏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免渡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联系人:崔鹏
联系电话:15104967773
建设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兴安西街23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内蒙古运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694701756
邮箱:zhangyuanyin11@163.com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呼伦街道东方瑞景小区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获取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应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在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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