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实施)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完工、环保设施调试完成后,开展自主验收前,企业需要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环保信息,为此山东万得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污水7500m³/d提升改造项目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该项目位于东营市垦利区华丰路以东,溢洪河以北,山东万得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023年8月,山东万得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格林泰克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山东万得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污水7500m³/d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8月10日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以“东环垦分建审[2023]048号”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项目于2023年9月开工建设,于2025年8月建设完成,环保设施为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治理设施等。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时间:2025年8月-2025年10月。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