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宝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金元镇明月村养猪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大英宝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金元镇明月村养猪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大英宝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金元镇明月村养猪场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拟建设地点:大英县金元镇明月村8组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计划年出栏14000头商品猪;占地约18.76亩,拟建设圈舍、蓄粪池、干粪棚、蓄水池、兽医室、办公室(含配套设施设备、车辆清洗通道、生活用房、料塔等)。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是针对环评报告中的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污染防治措施和评价结论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公众意见,特别请相关公众对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先进性、适用性、有效性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途径:https://pan.baidu.com/s/1wRbU9sjhrOqlb8fhW01LzQ(提取码: gi4b)
纸质报告书查阅途径: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公众可在上述地点进行查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大英宝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大英县金元镇明月村8组
联系人:陈善武
联系电话:18782544666
六、环境影响评级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四川新云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建新
联系电话:13619088388
邮箱:13619088388@163.com
联系地址:遂宁市开发区明月路88号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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