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卫滨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启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新乡卫滨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4-2035年)》
规划年限:2024-2035年,近期:2024-2027年;远期:2028-2035年
规划范围:新乡卫滨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隶属新乡市卫滨区,位于新乡市区西部、紧邻中心城区,四至范围:规划范围东至孟姜女河,南至人民西路、永庆路,西至卫源街、卫兴街,北至香泉路、高村路,覆盖面积约7.24km2
主导产业:高端装备制造、铜产品深加工。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回顾分析开发区产业发展现状、资源环境可承载能力及其环境影响程度,调查原规划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重点识别目前园区存在的资源环境问题和制约因素,针对性地提出本次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减缓对策和建议,提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管控要求,为规划决策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须征求公众对该规划存在的环保问题的意见,征求事项如下:
1、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
2、对目前区域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
3、对开发区产业结构、布局的建议;
4、对本次规划的了解程度、对新乡卫滨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建设的支持与否的态度;
5、对本次环评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四、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新乡卫滨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地点:新乡卫滨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
联 系 人:岳主任 联系电话:0373-5466230
五、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瑞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与新二街交叉口靖业公园国际1026室
邮编:453100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5737326122 邮箱:1258934468@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公众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意见,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规划编制单位和相关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新乡卫滨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09月11日
作者( 小米,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09-11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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