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保障公众参与权和知情权,现对本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佛山市利城包装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包装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佛山市利城包装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佛山市晟朗环境科学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三水大道中81号1栋之一
项目概况:佛山市利城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拟投资1000万元在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三水大道中18号1栋之一(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112°55′19.686″,N23°16′21.844″),建设“佛山市利城包装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包装材料项目”。建设单位主要从事包装材料的生产与加工,占地面积6028平方米,建筑面积10392平方米,年产PE彩膜1000 吨、标签2800吨、复合产品3200吨、不干胶标签1000吨。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拟设4台凹版印刷机、2台柔版印刷机、1台干复机、2台无溶剂复合机等设备,本项目拟定员120 人,年运行时间300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三、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及途径:
纸质版报告书可于佛山市利城包装有限公司直接查阅;
电子版报告书见报告全文及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CcEdJfyrnjKDgoZZWJL1w?pwd=tcvm 提取码: tcvm ,进行查询和下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所有公众。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附件2)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佛山市利城包装有限公司
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0757-87746288 邮箱:nance44@163.com
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佛山市利城包装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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