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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新疆兴发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新疆豫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新疆兴发化工有限公司100吨/年叔十二烷基硫醇中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现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新疆兴发化工有限公司100吨/年叔十二烷基硫醇中试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
建设内容:新疆兴发化工有限公司100吨/年叔十二烷基硫醇中试项目总投资673万元,建设用地面积350m2,外购四聚丙烯,在催化剂作用下与硫化氢气体反应,自主研发叔十二烷基硫醇。项目位于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新疆兴发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豫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徐工,联系电话:15199608095。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征求范围为阿克苏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兴发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兴发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5292365272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豫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阿克苏市中原路2号环保局集资楼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5199608095
电子信箱:282765455@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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