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平市安顺选矿有限公司现委托广西博宇生态环境有限公司针对广西桂平市安顺选矿有限公司尾矿综合利用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西桂平市安顺选矿有限公司尾矿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桂平市白马圩
建设内容:拟对广西桂平市安顺选矿有限公司选矿产生的尾矿综合利用,对广西桂平市锡基矿区0~23线铅锌矿项目形成的采空区进行永久回填复垦,经鉴定回填所用的尾矿属于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设计综合利用尾矿27.65hm2。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桂平市安顺选矿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平市石龙镇(贵港市石龙综合场内)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75-3457559
三、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博宇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18号南宁青秀万达广场西1栋
联系人:韦工
电话:0771-4847466
邮箱:gxbysthjyxgs@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格式和网络链接
下载表格的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对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公众了解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该项目实施后可能产生新的环境问题;对项目的其他意见及建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公众参与信息发布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项目单位或者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广西桂平市安顺选矿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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