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湖南省平溪辛福河湖建设项目(洞口段)”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南省平溪辛福河湖建设项目(洞口段)。
建设单位:洞口县水利事务中心。
建设地点:洞口县江口镇、月溪镇、长塘瑶族乡、伏龙洲回龙州、木瓜段、竹市镇、石江镇。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化治理16.003km、植被恢复岸线15.93km、植物裁植14001m2、河流形态水域空间保护修复面积合计73880m2(其中产业文化融合区5515m2,水源涵养区3675m2,县城提升区46426m2,生态保护区18264m2)、公示牌更新43处、增设界桩埋设34处、智慧管护新增水位流量监测站1处;新建AI视频监测站8处;无人机3套。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洞口县水利事务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975765845
通讯地址:邵阳市洞口县文昌街道双洲路87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湖南新瑞智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17399692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根据建设单位反馈的公众意见,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予以真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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