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铄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稀土金属电解质及稀土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内蒙古华铄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中能安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内蒙古华铄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稀土金属电解质及稀土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华铄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稀土金属电解质及稀土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包头白云鄂博工业园区。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09°58′52.83037″,北纬41°45′40.09949″;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新建稀土金属电解质生产线和稀土氟化物综合回收再利用及生产线配套的公辅设施和生活办公设施。项目主要设备包括氟化炉、真空碳棒炉、管式气氛炉、氧化焙烧炉等生产设备。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7000吨稀土金属电解质及抛光粉。其中稀土电解质3500吨(包括中重稀土电解质500吨)、稀土氟化物综合回收再利用3000吨、抛光粉5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华铄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319148889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内蒙古中能安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时代广场G区B120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直接填写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2、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3、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特此公告!
内蒙古华铄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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