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平台小助手
添加官方客服微信
专属人工在线为你服务
iOS/Android
Windows
macOS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公众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现场记录,整理座谈会纪要或者专家论证结论,并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座谈会纪要或者专家论证结论。座谈会纪要和专家论证结论应当如实记载各种意见。”承德新源矿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红旗镇东沟铁矿露天开采项目座谈会,并形成了会议纪要。会后按照要求对会议纪要及签到表进行整理并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
0/150
微信扫一扫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