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美湾凤翔产业园集中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现拟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2018年12月29日修订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实施)等规定,需要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白云美湾凤翔产业园集中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白云美湾凤翔产业园集中污水处理站定位为专业化妆品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承担白云美湾凤翔产业园内化妆品工业废水的集中收集、处理与达标排放任务。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南贤路(广州白云工业园区),拟投资950万元,占地面积约135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处理化妆品工业废水250m3/d。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州白云美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7304468646
电子邮箱:654879315@qq.com
通信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鹤慧北街9号白云投资大厦2楼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绿匠智慧(广东)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16620040365
电子邮箱:814006377@qq.com
通信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敏盛街8号1002房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分析-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本项目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监测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污染源分析、污染防治、产业政策、规划选址等方面进行评价,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1)公众对本项目的主要态度;(2)公众认为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3)公众对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4)公众对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六、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及对象:因建设项目的实施可能受影响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周边村民、企业、村委会、学校等单位。
在公示期间,公众若有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请通过以下网络链接(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WkGGoKCTfkB06_pF7z7N7A 提取码: pu84)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建设单位:广州白云美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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