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高新区健康食品示范园污水综合治理与智慧运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高新区健康食品示范园污水综合治理与智慧运营项目
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高新区轻纺产业园
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规模为1600m³/d,采用“隔油+气浮+水解酸化+AO生化池”工艺,出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轻纺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族西街59号
联系人及电话:张晨光,1894778818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评编制单位:内蒙古中政国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亿宸大厦15楼
联系人及电话:张衡民,1589491922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公众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于建设单位,或通过电话联系索要其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鄂尔多斯市轻纺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10日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