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昕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吉林昕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吉林市磐石市红旗岭镇
2、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租赁吉恩镍业选矿厂和尾矿库进行建设,选矿厂生产能力为6.6×104t/a,年作业55天。选矿所用原矿来源于伊通满族自治县吉森丰华锌业有限公司锌矿石,入选矿石铜品位0.138%,铅品位0.345%,锌品位6.95%,银品位9.93g/t,硫品位15.87%,项目投产后每年获得精矿量为铜铅混合精矿680t(铜金属量66.5t,铅金属量160t,银金属量310kg),锌精矿9494t,硫精矿14089t。
3、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昕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13904447834
通讯地址:吉林市磐石市红旗岭镇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吉林省中环瑞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工
联系电话:17743025130
邮箱:779076612@qq.com
通讯地址:吉林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南环城路2153号南三里购物中心C座920室
5、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自行下载):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主要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建设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价,起到预防、减轻或消除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充分发挥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因而公众宜从项目建设可能导致的环境、生态、社会、经济影响角度,提出相应的意见与建议,便于将公众合理的建议与意见反馈于项目建设过程中。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或者关心工程建设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各位公众在充分了解项目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自公示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承担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发表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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