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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聚野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肉牛育肥基地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682号令)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要求,锡林郭勒盟聚野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智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九条,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情况,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一)建设项目名称
锡林郭勒盟聚野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肉牛育肥基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位置
本项目位于锡林浩特市沃原奶牛场,场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6°11′18.327″、北纬:,43°58′48.832″场区东侧为牧草地,南侧为牧草地,西侧80m为乌海线公路,隔公路为牧草地,北侧为牧草地,最近敏感点为西侧4.6km处锡林浩特市居民。
(三)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为66600㎡,总建筑面积30592.4㎡,包括:新建牛舍7栋(其中1#牛舍、2#牛舍、3#牛舍、4#牛舍单栋建筑面积2707.6㎡;5#牛舍、6#牛舍、7#牛舍单栋建筑面积2380㎡),青贮窖1800㎡,干草棚4800㎡,饲料搅拌棚1800㎡,精料棚1800㎡,堆粪区900㎡,病死应急冷冻库90㎡,隔离区600㎡,防疫消毒办公室25㎡,门房18㎡,更衣室9㎡,消毒室9㎡,生活办公区771㎡(包含办公室及员工宿舍、化验室、防疫办公室、更衣消毒室、食堂、危险废物暂存间等)以及相关配套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年存栏育肥牛3000头,年出栏育肥牛9000头。
二、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
(1)废水
牛尿进入垫料后,与牛粪混在一起,采用干法清粪方式将粪便及时清运至堆粪区,最终外售锡林郭勒盟青禾吉兴有机肥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有机肥,不排放;本项目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进入化粪池,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锡林浩特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不排放;青贮窖渗滤液与饲料搅拌后喂牛,不外排。
(2)环境空气
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除烟效率≥60%)进行处理,经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为0.68mg/m3,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限值要求,处理后烟气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本项目垫料内加入发酵床菌种,可将牛粪及牛尿分解成菌体蛋白,减少牛舍恶臭气体排放量,并定期喷洒植物型除臭剂,并通过控制饲养密度、加强舍内通风、保持牛舍干燥、科学喂饲加强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可以有效减少臭气的散发。
本项目废垫料每4个月更换一次,废垫料内含有发酵床菌种,可有效的抑制恶臭气体的产生,废垫料暂时清运至堆粪区进行暂存,定期外售锡林郭勒盟青禾吉兴有机肥业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该公司生产有机肥使用,仅为临时堆存。项目产生的无组织恶臭气体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饲料加工原料主要为青贮饲料,秸秆及玉米等含水率65%以上,饲料加工工艺产生工艺粉尘较少,项目TMR饲料搅拌机布置在封闭的饲料搅拌棚内,饲料搅拌采用全封闭TMR搅拌机,加水搅拌,物料含水率较高,抑尘效率可达90%以上,通过以上措施可减少饲料加工粉尘的产生。本项目饲料加工在封闭的饲料加工车间进行搅拌的同时喷水抑尘,厂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1.0mg/m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在采取有效合理的治理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风机、撒料机、泵类、装载机、搅拌机等,噪声值在80-90dB(A)之间。设备选型采用低噪变频设备,并采取相应的减噪、降噪、隔音措施,设备安装底部加减振垫,风机口安装消声器,加强养殖场内外绿化工作,通过距离衰减后,场界噪声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养殖场固废物主要来自废垫料、防疫废物、病死牛、餐厨垃圾、消毒剂废包装袋,本项目固废物产生量为21963.905t/a。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垫料(牛粪、牛尿、废牛床垫料及菌种)、病死牛、饲料残渣、医疗垃圾、消毒剂废包装袋、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本项目固废物产生量为31955.875t/a。
本项目牛舍铺设垫料,废垫料(牛粪、牛尿、废牛床垫料及菌种)、饲料残渣暂存于堆粪区,最终外售有机肥厂生产有机肥,病死牛由锡林郭勒盟源汇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餐厨垃圾每日使用加盖塑料桶进行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签订协议送至指定地点无害化处理。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消毒剂废包装袋及医疗废物,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综上,产生的各项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该区畜牧业发展规划要求,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不在禁养区范围内,场址选择合理,公众认同性良好,无论是建设期或是投入使用期,经采取有效的环境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都比较小,能为环境所接受。项目的建成可加快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和区域化进程,有利于将农业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具有较好的环境经济效益。通过现场踏查、工程分析、类比调查、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的论证,认为建设单位如能积极落实报告书中所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杜绝地下水等污染事故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和相关信息的方式
如果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于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咨询、查阅环评文件可公开版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二)主要事项:您对周围环境质量现有状况的满意程度;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当地产生的有利影响;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当地产生的不利影响;您对该项目建设最担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建议采取何种措施降低工程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您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您对该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需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锡林郭勒盟聚野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总 电话:15734794211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额尔敦街道新兴社区沃原奶牛场畜牧业公司北
(2)环评单位情况
评价单位名称:内蒙古智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波士名人国际1号楼17层1701
联系人:李昊 电话:13080201104 邮箱:645351283@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团体)意见表下载网址: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本次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31日止。
锡林郭勒盟聚野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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