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广东正群微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端电子化学品和专用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正群微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端电子化学品和专用化学品项目(第一次信息公示期间原项目名称为:广东正群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端电子化学品和专用化学品项目);
建设地点: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选址位于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内,主要建设生产车间、甲类仓库、罐区、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配套供电、给排水、绿化工程。本项目年产10万吨高端电子化学品及专用化学品,其中高端电子化学品为1.3万吨/年,分别是电子级硝酸0.8万吨/年,电子级盐酸0.5万吨/年;专用化学品为8.7万吨/年,其中金属抛光液3万吨/年,金属抛光液添加剂、微蚀液、超粗化药水等复配液产品5.7万吨/年。同时储存分装111种化学品,储存分装量为218930t/a。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的网络链接见:
https://pan.baidu.com/s/1y7PeJQNt3C-dHn2BsnfsZA 提取码: zq66;
(2)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取阅,其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下文。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所有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https://pan.baidu.com/s/1y7PeJQNt3C-dHn2BsnfsZA 提取码: zq66。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广东正群微化学有限公司(第一次信息公示期间企业名称为:广东正群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七路26号中熙时代大厦1706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813845160 邮箱:1648786486@qq.com
环评单位:广东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的反馈时间为自公示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广东正群微化学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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