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莞市餐厨再生资源利用项目
项目选址: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企石东深路8号6号楼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从事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服务范围为大岭山镇、寮步镇、茶山镇、长安镇、石排镇、东坑镇、大朗镇、常平镇、横沥镇、企石镇、桥头镇、谢岗镇、樟木头镇、清溪镇、塘厦镇、黄江镇、凤岗镇,松山湖、滨海湾共19个镇(园区)的厨余垃圾,同时接收处理临时调配的市内其它镇街(园区)产生的厨余垃圾。项目日处理厨余垃圾300吨,资源化产品为黑水虻成虫、虫沙、再生油脂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东莞市日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企石村鸿图北巷46号
联系人:谢耀豪
联系电话:13798731826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广东玮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社区宏图大道170号信盈大厦601-603室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3532768432
电子邮箱:121305700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中的附件1,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众也可在百度网盘上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百度网盘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zKVYCiJ_zkRkAEPY3-J7Q,提取码: n595。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提供的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
东莞市日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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