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1、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因此,我公司按照该要求对“湘潭汇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湘潭县石潭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项目名称:湘潭汇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湘潭县石潭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湘潭汇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石潭镇
联系人:刘东海
联系电话:15367187993
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2025年5月30日
我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湘潭汇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2日
作者(182****0929,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06-12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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