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要求,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兰州石化30万吨/年聚丙烯新材料升级改造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兰州石化30万吨/年聚丙烯新材料升级改造
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兰州石化公司聚丙烯装置预留用地内。
建设内容:项目拟在兰州石化公司现有聚丙烯装置区新增1座丁烯-1干燥塔,低聚物回收系统新增2个烃/水分离器,粉料料仓出口增加旋转阀,并对装置部分设备进行更新。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均依托现有设施。项目改造后聚丙烯装置设计产能仍为30万吨/年,仅提升无规共聚物和三元共聚物产品产能,降低抗冲共聚物产品产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联 系 人:高工
联系电话:0931-7935874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S625号路以南5号13号楼20层02、03室
联 系 人:吴工
联系电话:18340879086
邮 箱:99194775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如果有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通过快递邮寄、电话等联系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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