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景明化工有限公司4000吨/年邻氨基苯甲酸、1400吨/年成炭剂(氮系阻燃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建设项目概要
本项目依托厂区在建二车间,建设4000吨/年邻氨基苯甲酸生产线、1400吨/年成炭剂(氮系阻燃剂)生产线各一条,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部分储运设施,改扩建污水处理站,依托现有固废储存设施、事故水池等环保设施及公辅工程、储运工程等。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的网络链接为:https://share.weiyun.com/ZmynC8dX,纸质版报告可至山东景明化工有限公司查阅。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景明化工厂区周边 5km 范围内的居民和单位。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果公众对项目的建设有任何意见,可通过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公众对项目有任何意见,可按要求填写完成“公众意见表”,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孙总;联系电话:18354911987;邮箱395148857@qq.com;
建设单位地址:临沂市沂水县庐山化工园区
环评单位:山东海美依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联系人:孙工;电话:0531-81795815转8306;邮箱:in1605@126.com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山东景明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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