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要求,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的环评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雷坪二期风电场项目变更;
2、项目概要
建设单位:永兴县驰达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雷坪二期风电场项目位于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境内,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2.631302°~112.823483°,北纬26.040883°~26.165372°之间,场区地面高程340m~546m。
建设规模:雷坪二期风电场项目于2023年编制了《雷坪二期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9月取得了环评批复。建设单位在项目拟实施过程中发现有3台机位风资源不满足发电需求,因此变更台风机机位。
变更后项目拟14台SI-20050-HH115+4台SI-200455A-HH115,总装机规模为88.2MW,项目年上网发电量为20304.8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307h。拟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以一回220kV线路送出。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永兴县驰达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通讯地址: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便江街道民生街;
(3)项目联系人:叶总;
(4)联系电话:15510819024;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联系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井湾子街道洞井中路219号万象美域家园2栋1523房;
(3)联系人:李工;
(4)联系电话:0731-85622710;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2DUv29JI6odZyxg3LHXQ-g 提取码:xjk6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真实姓名、常住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六、公示期限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本项目环评报告编制期间,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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