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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S10张掖至马鬃山高速公路张掖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36****0295 发表于 2025-06-10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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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0张掖至马鬃山高速公路张掖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S10张掖至马鬃山高速公路张掖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004号),对S10张掖至马鬃山高速公路张掖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S10张掖至马鬃山高速公路张掖段工程

建设单位:甘肃张掖葛洲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1条主线,2条互通立交连接线,路线全长约193.761公里,同步建设罗城立交连接线、盐池立交连接线,长度9.1公里。主线共设置桥梁13016.5米/85座(含互通主线桥),其中大桥8304.5米/26座,中桥4676米/57座,小桥36米/2座,涵洞264道,通道138道,天桥3座。设置枢纽互通1处(二十里铺枢纽互通)、一般互通7处(张掖北、板桥、平川、高台北、黑泉、罗城、盐池),匝道收费站7处,服务区4处,养护工区1处,项目管理中心1处、交警路政用房2处。全线设置完善的标志、标牌和标线工程等安全设施及绿化美化设施。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张掖市甘州区、临泽县、高台县、肃南县境内。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13.48万元。

二、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影响

(1)大气污染源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主要环境空气污染物是TSP、沥青摊铺废气以及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物,其中以TSP对周围环境影响较为突出。由于本工程施工期较长,因此它们将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影响范围不大,主要是短期影响。对于散装材料的储料及运输应做好防护工作;对于施工便道采取洒水,减少扬尘污染。通过采取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适当的防护措施,可缓解工程施工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拟建项目全线沿线服务附属设施冬季采暖采用电采暖,不设燃煤或燃气锅炉等集中式大气排放源。项目服务设施、养护工区食堂均采用液化气作为燃料,食堂炉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中型食堂油烟废气去除率达到75%以上,不会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养护工区沥青拌和、混凝土拌和以及导热油炉产生的废气采用二次燃烧、布袋除尘等措施后达标排放,经过预测,对环境空气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汽车扬尘和尾气不会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的影响。

(2)废水治理措施及地表水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的主要影响是跨河桥梁水下构筑物的施工对水体的影响以及施工生活污水和施工场地冲洗砂石材料的废水的影响,其中桥梁水下构筑物施工是影响沿线水体水质的主要施工过程。桥梁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机械与施工材料的现场管理等措施,合理选取施工期,减少污染物排放,采用先进的桥墩施工工艺减少对河流水质的影响。桥梁基础施工挖出的泥渣、废水、经沉沙池沉降,禁止随意弃入河道或河滩,以免污染水体、抬高河床或压缩过水断面及淤塞河道。

营运期项目对地表水的影响主要为路面径流对沿线水体水质的影响。路面径流中高浓度的污染物主要产生于降雨初期,路面径流中的污染物浓度会随着降雨时间的延长而降低,且路面径流经过自然下渗及土壤吸附降解后才进入水体,路面径流中的污染物浓度已经得到很大程度的降低,所以对沿线水体产生的影响很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公路施工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通过合理确定施工时间、采取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可保证沿线村庄等环境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不会受到较大的影响。

项目沿线26处居民点昼间噪声值近期有8处超标,最大超标6.1dB,中期有13处超标,最大超标9.6dB,远期有13处超标,远期最大超标值为10.1dB(A);沿线居民点夜间噪声值近期有12处超标,中期有18处超标,远期有24处超标,最大超标值分别为9.6dB(A)、11.0dB(A)、11.6dB(A)。

本报告主要针对近、中期超标的敏感点采取降噪措施,共安装侧声屏障19处,长7470m,声屏障费用总计1120.5万元,远期夜间出现超标的敏感点,本此评价建议预留专项环保资金,加强日常监控管理,在道路运营管理过程中实施。

(4)固废处置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拆迁建筑垃圾、施工废渣土及废弃的各种建筑材料、桥梁施工产生的弃渣及泥浆、施工围堰拆除固废、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除尘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至地方环卫部门运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会对沿线生态环境及河流等水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施工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均拉运至项目设置的取土场处置,工程在施工期间应做好沿线取土渣的合理处置和运输,严禁弃渣土任意在线路沿线倾倒处置,取土场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恢复处置,减少对沿线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沿线服务设施、养护工区等产生的生活垃圾。本次评价要求对上述服务设施内设置垃圾收集筒和垃圾暂存箱,对生活垃圾全部袋装收集后,定期清理清运至地方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严禁随意抛弃;餐饮服务业应做好餐厨垃圾的收集和暂存措施,设置防渗漏的专用垃圾桶收集餐厨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禁止随意倾倒,避免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生态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设置的施工场地与施工营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避开了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不良地质条件,符合环保要求临时施工生产生活区的设置。在项目施工结束后,施工生产生活区应进行复耕或绿化恢复,如此可最大限度的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符合国家、地方现行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选址合理,项目只要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治理措施正常运行,在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讲,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参与方式、途径、范围、起止时间

(1)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直接向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填写附件2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2)范围:主要征求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建设单位情况:甘肃张掖葛洲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厦2层201室

联系人:耿文胜

电话:18349153413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甘肃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邮箱:45498306@qq.com

电话:13649310295

七、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途径

(1)登录本公示网站查阅电子版报告,具体见附件1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查阅纸质版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


甘肃张掖葛洲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0日


附件2: 公众意见表.doc 23.5 K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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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S10张掖至马鬃山高速公路张掖段工程
  • 项目位置
    甘肃-张掖
  • 公示状态
    公示结束
  • 公示有效期
    2025.06.10 - 2025.06.24
周边公示 [28] 甘肃-张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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