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佐遗址保护规划(2024~2040)
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办法》等文件得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南佐遗址保护规划(2024-204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了解公众对该规划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南佐遗址保护规划(2024-2040)》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南佐遗址保护规划(2024-2040)》
规划范围:规划面积总计2109.36公顷,其中保护范围面积669.18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897.58公顷,环境控制区面积542.60公顷。东至:北起青兰高速与庆化大道交口,沿青兰高速向南至西峰高速公路收费站止;南至:西起北头村西峰区002县道,沿西峰区马庄路、庞蛇沟圈向东至西峰高速公路收费站止;西至:北起南小河沟水库东南角河谷地,沿南佐行政村村界至高南村、高家咀村、高崖陈村向南北头村西峰区002县道止;北至:西起南小河沟水库东南角河谷地,沿塬陡坡地、方家沟畎村向东至青兰高速与庆化大道交口止。
规划期限:2024-2040年,其中近期规划为2024-2030年,中远期规划为2031-2035,远期规划为2036-2040年。
遗址价值定位:仰韶晚期黄河泾渭流域陇东地区具有都邑性质的高等级中心聚落遗址。
规划原则:以价值为核心,坚持原址保护,分级分期管理,共建共享发展。
总体定位:以保护、研究为核心,以可持续发展为特色,将南佐遗址打造成为中华文明探源的学术高地,中华文明标识体系的重要阵地,陇东黄土高原与黄河流域传统文化的传承基地。通过多样、复合的利用方式和充分利用各类资源,鼓励在符合遗址保护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整体规划并有序开发遗址公园、农业景观园、生态观光基地、考古研究基地、社团活动基地、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民俗基地、文旅产业园等文娱体研项目。
规划目标:真实、完整地保护南佐遗址的选址环境、聚落格局、遗址本体和出土文物等全部价值特征要素所承载的历史信息,实现南佐遗址价值的整体保护。统筹南佐遗址保护管理与周边文化、自然资源的保护利用的整体,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谋求南佐遗址助力遗址所在地社会经济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庆阳市西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34-8213291
18093439588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甘肃新泽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帅总
联系电话:0934-8889798
电子邮箱:1137829089@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规划发展定位和布局、发展目标的建议;
(2)规划方案对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及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4)环评工作中应关注的问题。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s://pan.baidu.com/s/1arTWk3zMJ32fs-mrgDBOqg?pwd=js3g 提取码:js3g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规划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实施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庆阳市西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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