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规定,将西秀区然樨塑料再生资源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西秀区然樨塑料再生资源加工厂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安顺市西秀区然樨塑料再生资源加工厂
建设地点:贵州西秀经济开发区(西秀产业园)宏华木业公司2号厂房
建设内容:租赁宏华木业公司2号厂房,厂房总占地约508m2,不改变现有厂区平面布置及生产工艺,在现有工程以回收废旧塑料周转筐生产新塑料周转筐基础上,增加外购再生塑料颗粒生产塑料周转筐,并增加两台烘干机和四台注塑机。项目建成后新增年处理加工5000t废塑料能力,全厂形成年处理加工10000t废塑料能力。
工程总工期6个月,总投资200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顺市西秀区然樨塑料再生资源加工厂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新安街道工业园区宏华木业公司2号厂房
联系人:邵佳
联系方式:18684100775
三、环评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贵州丽品上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新添大道与大营路交叉口云岩区G(11)42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东安新苑)(3)1单元11层4号
联系人:邓工
联系方式:1300786814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G6kR9J5lRSmFpH4HbIHvw
提取码:qd5h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
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
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供环境评价方面的信息和建议;
(2)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还将开展进一步的公众参与,初步拟定的参与方
式为现场走访和问卷调查等。
七、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安顺市西秀区然樨塑料再生资源加工厂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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