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5 万吨镁基新材料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区;
建设规模:拟建设年产 5 万吨镁合金及加工产品生产系统;
建设内容:建设原料制备生产系统、还原生产系统、镁合金熔铸系统、镁合金压铸系统、镁合金挤压系统等主要生产设施,以及公用辅助生产设施。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总
电话:0937-6710636
三、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环评单位:甘肃立新绿融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931-8554133
邮箱:241131543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通过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咨询电话、邮箱及通信地址反映有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均可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作者(辰洲小鹤,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05-30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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