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企业认证
认证企业得专享权限

公示平台小助手

添加官方客服微信

专属人工在线为你服务

iOS/Android

发帖 复制链接 返回
[辽宁] 绥中县大王庙镇众和制筐厂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176****2540 发表于 2025-05-30 16:02
76 0 0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部令 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对绥中县大王庙镇众和制筐厂塑料制品项目进行公告,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绥中县大王庙镇众和制筐厂塑料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绥中县大王庙镇众和制筐厂

建设地址:葫芦岛市绥中县大王庙镇黄家屯村白林组41号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内容包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使用再生塑料颗粒生产塑料筐150万个/a。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绥中县大王庙镇众和制筐厂

单位地址:葫芦岛市绥中县大王庙镇黄家屯村白林组41号

联系人:朱总

联系电话:15942983378

三、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辽宁绿管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同方世纪大厦B座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17640042540

邮箱:75921735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接受环评任务→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基础上,对工程施工期、运营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或下载附件,生态环境部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绥中县大王庙镇众和制筐厂

                                                             2025年5月30日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6 主题
  • 0 回复
  • 375 云贝
  • 项目名称
    绥中县大王庙镇众和制筐厂塑料制品项目
  • 项目位置
    辽宁-葫芦岛-绥中县
  • 公示状态
    公示中
  • 公示有效期
    2025.05.30 - 2025.06.16
周边公示 [7] 辽宁-葫芦岛-绥中县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