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嘉阳家禽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肉鸡300万只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等相关规定,现将凤城市嘉阳家禽养殖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凤城市嘉阳家禽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肉鸡300万只新建项目
项目选址: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弟兄山镇和平村
建设内容:占地面积 46655m2,拟建设标准化鸡舍8栋、生活用房等。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凤城市嘉阳家禽养殖有限公司
2、联系电话:13358780333
3、联系人:朱总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承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丹东轻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街141号
3、联系电话:18641568965
4、联系人:仲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状调查-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报告书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调查建设项目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进行工程分析,判断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论证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对项目施工期、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从环保角度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明确的结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自公示之日起,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环评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保意见的可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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