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熔炼铌生产线扩能升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启动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有关规定,现对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熔炼铌生产线扩能升级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初次公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熔炼铌生产线扩能升级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强路6号中色东方现有厂区,建设位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300782°、北纬38.962031°°
建设规模:年产熔炼铌360吨。
建设内容:利用现有车间闲置区域建设4台水平电子束熔炼炉,5台铝热还原反应器,车间内改造配电室、中控操作室、内循环设备室、柴油发电室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荀
联系电话:18109525086
联系地址: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评价单位:宁夏汇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可通过网络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获取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及途径
请到第四条给出的链接网站下载电子版表格,填写好后可现场提交或邮寄,地址:国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徐荀 ,联系电话:18109525086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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