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对北京市延庆区蔡家河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一期)环评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北京市延庆区蔡家河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一期)通过生态补水工程、污染源治理工程、河道纵向连通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和生态管理等措施,改善河道水质和水生态环境。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征求可能受本项目环境影响的居民、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GKbYf4tRHFSAei_aMlOGw 提取码:fx8h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yZX1m3T_Zkbh03gBABArw 提取码:rrx2
查阅纸质报告书:公众可联系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单位名称:北京市延庆区张山营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张山营镇张山营村
联系人:刘春江
联系电话:13611147695
联系邮箱:906555810@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日期为:2025年5月21日~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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