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5年4月委托甘肃蓝拓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甘肃金塑塑胶有限公司年加工80万个塑料筐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甘肃金塑塑胶有限公司年加工80万个塑料筐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甘肃金塑塑胶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甘肃武威工业园区金山北路11号;
项目概况:建设项目位于甘肃武威工业园区金山北路11号,租用武威大新商品混泥土有限公司2400平方米车间,购置生产设备4套,建设年加工80万个塑料筐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金塑塑胶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甘肃武威工业园区金山北路11号;
联系人:王成经理;
联系电话:18793586889。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甘肃蓝拓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兴武路24号三层
联系人:祁鹏
联系电话:1779351396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制定环境影响评价方案。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3、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公众意见表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公众可按上述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发送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也可通过电话直接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
公示发布单位:甘肃金塑塑胶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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