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旺明家庭农场肉鸭设施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的规定及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有关邹城市旺明家庭农场肉鸭设施养殖项目信息公开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邹城市旺明家庭农场肉鸭设施养殖项目
概要:占地面积28034.7平方米(42.05亩),建筑面积18917平方米。新建9个现代化生态养殖鸭舍养殖棚、管理房、检疫房、锅炉房及其他助建筑。配备自动喂水喂料装置、自动控温控湿通风装置、自动干清粪装置、锅炉等设备,以及相应的污水处理、粪便处理和配电线路等设施。该项目工艺流程:雏鸭-笼养(自动喂食喂水、自动控温控湿、自动干清粪、防疫)-出栏。本项目建成后可年出栏肉鸭120万只。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邹城市旺明家庭农场肉鸭设施养殖项目
建设地点:邹城市
建设单位:邹城市旺明家庭农场
联系人:巩经理
联系电话:155xxxx35877
3、承担本项目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评单位:淄博弈成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博士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550315233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分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预测评价建设项目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周围可能受工程排污影响的村镇居民、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的意见和建议。
注意事项: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为使广大居民,尤其是项目厂址周围居民更好地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信息,旨在了解您对项目厂址周围环境污染状况的认识程度及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欢迎有关公众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形式
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映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本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应。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附件:邹城市旺明家庭农场肉鸭设施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邹城市旺明家庭农场
2025年5月14日
作者(155****5233,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05-14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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