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需对“门头沟区环山截流水灾害防御治理工程(第二批至第六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以便让社会公众了解项目情况,同时也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门头沟区环山截流水灾害防御治理工程(第二批至第六批)
建设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涉及新城的黑河沟流域、冯村沟流域、西峰寺流域、斋堂镇流域、龙泉务区域、城子沟流域、中门寺沟流域、潭柘寺镇区域、王平镇韭园村共计9个片区,共建设截洪沟121条、排洪沟63条、暗渠18条,共202条(段),总治理长度87.54km;建筑物主要有跌水633座、沉砂池87座、过路涵166座、拦砂坝16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局
单位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33号
联系人:贾洪亮
联系电话:13581719567
联系邮箱:770487758@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北京中气京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A座1103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10-62951332
联系邮箱:82364415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P6q6hdnq1MaKm79QCLTQQ
提取码:kzqw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意见反馈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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