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要求,凤阳明濠永兴食品有限公司凤阳县生猪定点屠宰场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凤阳县生猪定点屠宰场改造升级项目;
项目投资:10018万元;
建设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临淮关镇长春社区创业路东侧;
建设性质:扩建;
工程内容:占地面积13045平米,改造总建筑面积2691.38平米的厂房、办公楼及生产线等,配套相关设备,扩建厂房,新建待宰间、冷链仓库、道路、水电管网等。改造后升级后,年屠宰生猪由6万头升级为15万头以上。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凤阳明濠永兴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猛
联系电话:18255011349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临淮关镇长春社区创业路东侧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北京科泽华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中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凤阳明濠永兴食品有限公司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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