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科蓉生产研发总部基地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兴科蓉生产研发总部基地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兴科蓉生产研发总部基地
建设单位:兴科蓉(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区美安科技新城B0615-2地块
项目概况:
兴科蓉生产研发总部基地选址位于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区美安科技新城B0615-2地块,占地面积约26001.7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8803.64平方米,主要进行注射用聚己内酯填充剂(S型)的生产及销售,年产聚己内酯(S型)0.44吨、注射用聚己内酯填充剂(S型)120万支。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兴科蓉(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区美安科技新城B0615-2地块
联系人:姜凯 电话:1530896****
三、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海南绿境高科环保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盘工业区南海大道南侧2号美国工业村3-7单元厂房
联系人:罗媚 电话:1981416508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项目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与防治措施→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批,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2、评价工作内容
报告书主要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论、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自然及社会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环境风险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评工作的程序,需征求公众对项目环保问题的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问题的建议,以及对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对项目建设后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3、对项目环保措施的要求和意见;
4、对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和意见等。
七、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兴科蓉(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9日
作者(banana,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04-28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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