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设计生产的天然气通过管网并至市政天然气管网,实际建设过程中,发现无相关市政规划,因此为便于天然气经转运供皖能集团公司下属门站使用,本次需对天然气进行增压,便于罐车运输。
1、储运工程新增2m³缓冲罐、1m³排污罐,缓冲罐便于天然气压缩过程缓冲,排污罐用于存放压缩机(A/B)、缓冲罐、净化设备中产生的污水和污油;
2、生产设备新增2台压缩机、1台加臭机、1个加气柱、1套脱水装置;
3、天然气由输送市政天然气管网变动成增压,罐车运输至皖能集团公司下属门站使用。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与原环评对比,本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动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辛皖能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2月委托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利辛皖能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利辛县生物天然气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我公司接受委托后认真分析了该项目的变动情况,编制完成了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作为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补充并报送相关部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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