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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江苏韦琪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电子专用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184****1886 发表于 2025-04-27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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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江苏韦琪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电子专用材料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江苏韦琪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苏州韦琪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韦琪尔”)成立于 2008 年 4 月 14日,位于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狮山天街生活广场8幢1202室,公司主要从事电子专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与苏州东山精密旗下维信电子、日本Mektec旗下紫翔电子、淳华科技、嘉联益科技、毅嘉电子、欣兴同泰、恒赫鼎富、华扬电子、福莱盈电子等消费电子、车载FPC、半导体封装基板、光伏电子等上市企业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随着市场发展,上述产业链的迅速扩张,相关电子专用材料的需求量大幅提升,为更好的服务客户,苏州韦琪尔拟于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南通中南高科产业园投资 2500万成立新公司。江苏韦琪尔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07月05日,位于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电子信息产业园33栋厂房。生产经营F/PCB、半导体、光伏、车载新能源等企业生产用电子专用材料。公司将秉承“科技创新,潜心研发,产品重量和诚信服务”的先进理念,组建研发团队,与周边大学等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希望在这个新基地能迅速扩展产能,以支持业务进一步拓展。在此背景下,江苏韦琪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年产能为8000吨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主要生产3800t/a金属蚀刻液、800t/a酸性铜面清洗剂、300t/a碱性铜面清洗剂、300t/a碱性洗槽剂、300t/a酸性洗槽剂、100t/a剥离液、400t/a去膜液、100t/a清洗剂、500t/a电子用显影液、300t/aTSV系列、300t/aTGV系列、200t/a孔内金属化剂、2t/a碱性OSP系列、98t/a酸性OSP系列、500t/a显示屏清洗剂,以服务于南通周边区域的F/PCB、半导体、光伏、车载新能源等企业生产用电子专用材料。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8000吨电子专用材料的生产能力。预计年销售3000万元,利税300万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本项目主要从事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对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93号)、《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25号),本项目生产设备不在淘汰之列;
对照《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等相关文件,本项目不属限制、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性
本项目所采用的工艺及技术装备为实用可靠的工艺流程和设备,技术装备水平总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资源消耗量不大,使用电能等清洁能源,对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较为妥善的处置措施和节能降耗综合利用措施,生产和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建设单位将资源利用、清洁生产的原则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本项目清洁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符合国家清洁生产的要求。
3、与规划的相符性
项目位于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范公路与盛德路交汇处南通通州湾电子信息产业园33#厂房,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区域发展规划,选址合理。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禁止、限制用地类项目,也不属于《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禁止、限制用地类项目。因此,本项目选址及用地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4、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搅拌废气经风管套接收集后、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分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危废仓库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送“覆膜式布袋除尘器+二级碱喷淋+除湿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2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蚀刻试验线废气经收集后通过22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
(2)水污染治理措施
厂区生活污水经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西部水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西部水务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生产废水经小园区污水处理厂预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小园区污水处理厂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进一步处理,尾水接管至通州湾高新电子信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雨水经雨水排口接入市政雨水管网,就近排入水体。
(3)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
本项目危险废物由企业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由企业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风机、空压机以及各类泵等,建设单位通过采取加装隔声罩、减震垫、建筑物隔声、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的污染。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对甲类仓库、危废仓库等进行重点防腐防渗,并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制订应急预案,将应急预案纳入“三同时”验收中,并与区域应急预案相衔接。
(7)生态
拟建项目所在地块为城镇开发用地,不存在改变土地功能问题,该地块内无珍贵植物物种;该地块位于生态红线范围外,产生的污染物经过合理有效处理后,不会影响邻近的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生态功能,因此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质量
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功能质量。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行,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严密的防范和应急措施。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地缓解事故的影响,最大限度减少环境风险发生概率。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7、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可行,环境风险属于可接受水平。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韦琪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5995651106
地址: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电子信息产业园33栋厂房
(2)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中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中新二路10号中气产业园;
联 系 人:曹工;
联系电话:17312022075
电子邮箱:7909019496@qq.com
邮 编:226000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范围:临厂职工、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相关人员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4、您对该上述项目持何种态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自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邮件主题为江苏韦琪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m64BYRP0Ut4TeG24Pi3ZgA 提取码:mvf3

江苏韦琪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中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7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13.1 K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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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江苏韦琪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 项目位置
    江苏-南通-通州区
  • 公示状态
    公示中
  • 公示有效期
    2025.04.27 - 2025.05.14
周边公示 [121] 江苏-南通-通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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