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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四堡风电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现对鹿寨四堡风电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鹿寨四堡风电场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地点: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黄冕镇、中渡镇
(四)建设内容:项目装机容量为100兆瓦,本项目配建装机容量20%、2小时的储能设施或购买相应比例的共享储能服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风机及箱变安装工程、风机和箱变基础工程、220千伏升压站及场内35千伏集电线路工程、场内道路工程及风机施工安装平台、设备及材料堆场、施工临时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广西能源集团柳电(鹿寨)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279号4号办公楼108室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一)机构名称:广西华川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联系人:黄工
(三)联系方式:18477190510
(四)电子邮箱:2267045733@qq.com
(五)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科园大道25-1科创大厦第4层4088号房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箱或者实地到访,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本次公示的时间自2025年4月9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
广西能源集团柳电(鹿寨)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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