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污水前置处理调蓄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中第十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1。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焕文路23号。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一)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
公众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填写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城东污水前置处理调蓄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意见和看法。同时,公众也可通过拨打电话或向网站提交意见和看法。
(二)提交公众意见表的途径
建设单位: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焕文路23号
联系方式:0873-4855244
环评单位: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087380016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2月20日~2025年3月5日,共10个工作日。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