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五棵树生物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要求,现将《长春五棵树生物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春五棵树生物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
规划范围:长春五棵树生物化工园区位于五棵树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2.58平方公里,由于化工园区用地被内部河流五棵树河分割,化工园区无法实现集中布置,因此划分为南北两片区,其中北片区北至榆陶公路,南至乙一路及榆陶铁路,西至乙四街,东至东进街;南片区北至江东污水处理厂,南至乙三路,西至东进街东侧,东至灿盛生化中间体(长春)有限公司厂区东侧。
产业定位:以生物化工为主,同时兼具绿氢化工和医药化工。实现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在总量稳定增长基础上的结构优化,确保开发区生物化工、绿氢化工及医药化工等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431-83810058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吉林省实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31-80805737
三、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为评价范围内的民众、有关单位等。
五、报告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6U1PomMAf2Hlr0ri2EHauA 提取码: mx6f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将公众意见表发至1476026915@qq.com;或者邮寄至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2月20日-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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