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企业认证
认证企业得专享权限

公示平台小助手

添加官方客服微信

专属人工在线为你服务

iOS/Android

发帖 复制链接 返回
[河南] 商丘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那么一点点 发表于 2025-01-23 10:55
664 0 0 0

商丘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需进行公示,现向公众公开如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商丘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

建设地址:商丘市睢阳区郭村镇静脉产业园内(商丘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内)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不改变现有焚烧炉、发电机组规模情况下,依托现有生活垃圾焚烧设备(处理能力2400t/d),将焚烧物种类由“生活垃圾”调整为“生活垃圾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厂污泥、废旧纺织品、废木制品等)”;降低了生活垃圾的掺烧比例,增加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掺烧比例(即生活垃圾焚烧量由2400t/d降低为1900t/d;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焚烧量为500t/d)。拟掺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厂污泥、废旧纺织品、废木制品等

服务区域及处理对象:本次评价的固废处置工程服务范围在现有工程的基础上增加商丘市域和虞城县内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可燃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如服装业边角料、木制品加工企业产生的边角废料、废塑料制品、纸厂的废纸屑和纸类包装物边角废料、废橡胶制品、废皮革等;商丘市内已适度干化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周边乡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市政污泥。其它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电子废物和放射性废料及其处理残余物等不进入项目处理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A、焚烧炉烟气

技改项目依托现有工程4台垃圾焚烧炉,产生的烟气经“SNCR+PNCR”脱硝+“半干法+干法”除酸+活性炭喷射吸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烟尘),SO2,NOx,CO,HCl,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氨排放浓度均可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6-2023)限值要求;氨排放速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60m(最高高度)排放标准(75kg/h)限值要求。

B、卸料大厅、垃圾坑恶臭G2、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及污泥压滤间恶臭G3

垃圾卸料平台负压全密闭,且在卸料平台入口处设置风幕,可防止臭气外溢。垃圾贮坑设置在密闭的厂房空间内。正常工况下,焚烧炉燃烧需要的一次风,进风口设置于垃圾贮坑上方。当焚烧炉运行时,一次风机将垃圾坑内被垃圾恶臭物质污染的空气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及污泥压滤间负压收集的氨、硫化氢等恶臭送入焚烧炉内,氨、硫化氢等恶臭物质在焚烧炉内燃烧、分解,从而达到除臭的目的。同时,由于一次风机抽取垃圾坑内大量空气,从而维持了垃圾贮坑的负压状态,保证垃圾坑内空气不通过缝隙向外逸散。垃圾焚烧炉停炉检修时,垃圾贮坑上部引风机切换至除臭系统,经恶臭气体引入2套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排放限值要求后经2根40m高(DA005、DA006)排气筒排放。

C、危废暂存间废气G4,飞灰固化物暂存间1废气G5,飞灰固化物暂存间2废气G6

危废暂存间废气G4和飞灰固化物暂存间1废气G5经负压收集后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根15m高(DA007)排气筒排放。根据现有工程2024年例行检测数据可知,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还可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排放限值要求,氨排放速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飞灰固化物暂存间2废气G6经负压收集后引入1套水喷淋塔处理后经1根15m高(DA008)排气筒排放。根据现有工程2024年例行检测数据可知,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还可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排放限值要求,氨排放速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D、飞灰仓粉尘G7

现有工程设置有2个容积300m3飞灰仓,各仓均单独配套设置1套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引入各自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根15m高(DA009、DA010)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E、渗滤液处理站沼气G8

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沼气在正常情况下,通过风机送入一次风进口处,由一次风机吸入焚烧炉掺烧处理。应急情况下,采取封闭式火炬燃烧处理后经8m/7m高(DA011/DA012)排气筒排放。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技改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垃圾贮坑渗滤液W1,垃圾卸料区、运输车辆、运输道路等冲洗废水W2,化验室废水W3,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W4,余热锅炉排污水W5,中水处理站浓水W6,化水站浓水W7,洁净水处理站浓水W8,喷淋塔废水W9和职工生活污水W10。其中,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W4,余热锅炉排污水W5,中水处理站浓水W6和化水站浓水W7排入洁净水处理站(处理工艺“超滤+反渗透”)处理,处理后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I9923-2024)表1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限值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 2标准限值要求后进入冷却塔循环水池,浓水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垃圾贮坑渗滤液W1,垃圾卸料区、运输车辆、运输道路等冲洗废水W2,化验室废水W3,洁净水处理站浓水W8,喷淋塔废水W9和经处理后的职工生活污水W10排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工艺“混凝沉淀预处理+UASB 厌氧反应+MBR生化处理+NF纳滤+RO反渗透”)处理,处理后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I9923-2024)表1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限值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 2标准限值要求后,进入冷却塔循环水池,浓水回喷焚烧炉燃烧处理,不外排。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影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

技改项目不新增生产设备,故技改后营运期噪声未发生变化,与技改前保持一致,根据现有工程例行监测数据,项目区厂界各监测点昼夜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技改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焚烧炉炉渣、废过滤膜、渗滤液处理站污泥。其中,焚烧炉炉渣在场内炉渣池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废过滤膜、渗滤液处理站污泥送焚烧炉焚烧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焚烧炉飞灰、废矿物油桶、废矿物油、废气处理废布袋、化验室废液、废油漆桶、除臭系统废活性炭等。其中,焚烧炉飞灰在场内飞灰固化车间固化后,贮存在飞灰固化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送商丘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废矿物油桶、废矿物油、废气处理废布袋、化验室废液、废油漆桶等在场内危废暂存间临时贮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除臭系统废活性炭送焚烧炉焚烧处理。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焚烧炉焚烧处理。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理和综合利用,不会造成二次污染,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5)土壤环境影响

由污染源及污染途径分析,企业所产生的污染物对土壤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建议企业做好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及检修;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从多方面降低项目建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尽可能把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控制到最小程度。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工艺方案成熟可靠。项目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各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出发,本工程建设可行。

四、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到我公司查阅报告书纸质版,也可在网络查询电子版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G3YwIX5zEVKYgx_-2d7qTQ 提取码: cfb2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居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公众可以就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可关注如下一些问题: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如何、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如何;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其它意见及建议等。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公示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1月22日至2月10日(1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详细意见您可以通过填写电话、邮件或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也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并发送至评价单位邮箱的方式进行参与。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G3YwIX5zEVKYgx_-2d7qTQ 提取码: cfb2

、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商丘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634650771

通信地址:商丘市睢阳区郭村镇静脉产业园内(商丘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内)

(2)评价单位:

河南至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工

联系电话:0370-2653577

通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示范区睢阳大道与淮河路交叉口东南角建泰大厦17层1723室


商丘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2日


作者(那么一点点,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01-23 10:56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8 主题
  • 0 回复
  • 2464 云贝
  • 项目名称
    商丘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
  • 项目位置
    河南-商丘-睢阳区
  • 公示状态
    公示结束
  • 公示有效期
    2025.01.23 - 2025.02.12
周边公示 [38] 河南-商丘-睢阳区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