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修文县海马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的规定及要求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贵阳市修文县海马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1YqQ4WysAj81sjEt_wfdA(提取码i253)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到贵州桥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西路金龙星岛国际9楼3号)查询。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或间接环境影响的公民、法人、专家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1YqQ4WysAj81sjEt_wfdA
提取码:i253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实名反馈意见,并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公众意见采纳与否的意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黔鑫达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主任 15946602419
编制单位:贵州桥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曹工 13608516492
电子信箱:2212972579@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贵州黔鑫达实业有限公司
2025年1月9日
作者(136****6492,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01-09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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