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要求,青冈县玉米产业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征求意见稿的网络连接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ZWjZY3AOXr42XV-52uTdg
提取码:nzhk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致电相关联系人许工(18604550531)获取。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主要事项包括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的意见和看法,对规划的态度,对规划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规划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至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青冈县排水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15845594859
联系人: 张健
编制单位名称:黑龙江盈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545339953
联系人:范慧颖
电子邮件:fanhuiying1981@126.com
青冈县排水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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