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朋友,你们好:
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及环发【2015】16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本项目于2024年8月27日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网络公示,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网络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登陆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2XIb0h98QZIwad5gvrXsQ 提取码:3szq,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联系鸡西浩市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获取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调查范围为本项目建设地区有关公众、对项目关注的相关公众,重点调查该地区内可能受本项目排污影响范围内的人群,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项目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鸡西浩市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房学超
联系电话:15146727125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中兴社区永胜委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问询及意见提出时限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名称:鸡西浩市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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