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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宁波赛诺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500吨再生塑料造粒改性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环境用户 发表于 2024-11-01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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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宁波赛诺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址位于慈溪市横河镇上剑山工业区(租赁慈溪市横河镇上剑山村经济合作社厂房),曾于2015年7月14日获批《年产1万吨再生塑料造粒改性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文号:慈环建[2015]39号),主要生产规模为:再生改性PA6、PA66、PC塑料粒子各3000吨/年,再生改性ABS塑料粒子1000吨/年;项目主要建设6条双螺杆挤出流水线。企业已于2020年8月10日,自主完成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企业最早于2019年11月29日首次申领排污许可证,并于2024年6月12日完成了重新申领。

因发展需要,企业拟搬迁至慈溪市周巷镇二塘村柴家1号(租赁宁波海思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迁建后企业产品规模由10000 t/a削减至6500 t/a,具体为再生改性PA、PBT塑料粒子各3000吨/年,再生改性ABS塑料粒子500吨/年;设备规模由6条双螺杆挤出流水线削减为4条双螺杆挤出流水线。本次搬迁项目实施后,位于原址的“年产1万吨再生塑料造粒改性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取消。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范围内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古树名木、文物古迹等敏感目标;本项目厂界外最近敏感点为西侧约110 m处的柴家村民房。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气:本项目投料混料粉尘和粉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后,通过不低于15 m的排气筒排放;造粒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净化后,通过不低于15 m的排气筒排放。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综上所述,本项目实施造成的大气环境影响总体可接受。

废水:本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直接冷却水和喷淋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喷淋、不外排;水环真空泵废水经隔油渣有循环使用,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则本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在采取相应措施后本项目厂界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因此,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收集,然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油桶、废过滤网、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含油浮渣及污泥、喷淋及真空泵废液等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且需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各固废在外运处置前,须在厂内安全暂存,确保固废不产生二次污染。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理,做到资源化、无害化,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4-1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类别

污染源名称

主要污染物

污染防治措施

执行标准及预治理效果

废气

G1投料混料粉尘

颗粒物

集气罩(并设有垂向围合软帘)收集,经布袋除尘后,通过不低于15 m的排气筒DA001排放

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和表9

G3粉碎粉尘

颗粒物

G2造粒废气

NMHC

双螺杆挤出流水线采用塑钢房封闭,各单元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净化后,通过不低于15 m的排气筒DA002排放

废水

W1间接冷却水

/

循环使用、不外排

零排放

W2直接冷却水、

CODCr、SS、石油类

经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喷淋;上层废液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零排放

W3喷淋废水

W4水环真空泵废水

CODCr、SS、石油类

隔油渣后循环使用,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零排放

W5生活污水

COD、氨氮、SS、BOD5

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纳管

固体

废物

原料拆包

废包装材料

分类收集后外售

资源综合利用

废气治理

废布袋

润滑油使用

废油桶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无害化

挤出线

废过滤网

废气治理

废过滤棉

废气治理

废活性炭

废水治理

含油浮渣及污泥

废气治理、真空泵

喷淋及真空泵废液

员工生活

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资源化、无害化

噪声

① 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环保型生产设备;② 车间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置于厂房中部,生产作业采用密闭式作业线;③ 风机底部设减振基础、风管进出口采用软接头;④ 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非正常运转状态。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9)中3类标准

危废仓库

建设单位需在厂区内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专门设置临时堆放仓库,贮存场所必须防风、防雨、防晒,地面必须要高于厂房的基准地面,确保雨水无法进入,渗漏液也无法外溢进入环境,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企业必须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建立台帐管理制度,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征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时间、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同时在危险废物转运的时候必须报请当地环保局批准同时填写危险废物转运单。

应急措施

设置应急池、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安全生产规范,加强员工的安全、环保知识和风险事故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风险意识,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企业所采取的防范措施和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措施,以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宁波赛诺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500吨再生塑料造粒改性材料生产线项目位于慈溪市周巷镇二塘村柴家1号,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应加强环境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能使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安全处置,则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能基本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从环境影响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环评(公示版)。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情况:宁波赛诺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慈溪市周巷镇二塘村柴家1号

电话:13884486328

环评单位情况:浙江凯峰慈欣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壹方大厦<13-9>室

联系电话:18058557280

当地环保局联系电话: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地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6楼608室(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428号)

电话:0574-63089065




宁波赛诺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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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年产6500吨再生塑料造粒改性材料生产线项目
  • 项目位置
    浙江-宁波-慈溪市
  • 公示状态
    公示结束
  • 公示有效期
    2024.11.01 - 2024.11.15
周边公示 [32] 浙江-宁波-慈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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